多了不知不觉得了乳腺增生,那么乳腺增生的发病原因是什么,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广州协佳医院外科乳腺的医生就来给大家讲讲吧。
乳腺增生的发病原因是什么
1、受情绪,精神的影响,长期的压抑或者情绪低落,尤其是生气,会使本来应该复原的乳腺增生组织得不到复原或复原不全,长期下去,形成增生。
2、做人工流产,尤其是年轻的女性多次人工流产
3、人体雌性激素分泌增多,导致乳腺结构紊乱。
4、服务含有激素类的药物,保健品,食物等。
下面就是大家需要重点普及的一个常识了,也是很多人关心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乳腺疾病的癌变问题。
广州协佳医院外科乳腺的医生指出,患有乳腺增生不需要太紧张,因为乳腺增生离癌症还有很多,不需要盲目的担心害怕。
其次,广州协佳医院外科乳腺的医生提醒大家的是,知道自己患有乳腺增生,一定要确诊自己是什么类型的乳腺增生,或者说自己属于哪种乳腺疾病,因为这个就和癌症有关系了。
这里就是重点:只有乳腺囊性增生,和乳腺囊肿病才有癌变的可能,一旦确诊是这两种就需要大家足够重视了。尤其是乳腺囊肿病,需要积极的治疗。乳腺囊性增生相对好些,但要注意控制住病情,如果进一步恶化,后果也是很可怕的。
现在大家应该清楚,不必得了乳腺增生就考虑到癌变的问题,过重的心里负担对于普通的疾病危害也是很大的。但是只要是增生患者,无论哪种的增生,控制病情的发展都是必须的,不是说单纯的乳腺增生,就不会发展成其他的。如果不控制,继续发展,演变其他增生也是正常的。
温馨提示:
以上内容,就是广州协佳医院外科乳腺的医生为大家讲解的关于“乳腺增生的发病原因是什么”的有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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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协佳医院外3科(乳腺)成立于2003年,科室依托于广州协佳医院,与病理科、放射诊断科、超声诊断科和整形外科等多学科综合整合成为乳腺疾病诊治中心。是致力于华南地区重点乳腺疾病预防、诊疗、乳房整形及修复重建为一体的新型乳腺诊疗中心。
广州协佳医院外3科(乳腺)内设有全套先进诊疗设备。开展中医特色诊疗体系,科室始终坚持“中医为体,西医为用”的发展路线,逐渐形成乳腺癌、乳腺炎性疾病、乳腺整形及修复重建、乳腺疾病情志疏导、乳腺诊断中心等,各个岗位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已形成特色鲜明、优势显著的乳腺病中西医结合综合防治体系,尤其在乳腺疾病的手术治疗、乳腺癌早期诊断、乳腺癌围手术期及术后的中西医结合治疗、改善乳腺癌患者的生存质量、中医药治疗乳腺增生病以及阻断和逆转乳腺癌癌前病变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得到专家的认可。病人来源于国内外,确立了在国内同行业中的**地位。
乳腺病防治中心以“早预防、早诊断、早治疗,远离乳腺癌”为宗旨,率先在国内创立了乳腺X线检查、乳腺彩色超声检查、乳管镜检查和经皮微创活检的技术,每年乳腺导管原位癌检出率达13~15%,早期乳腺癌达68%,处于国内**水平。较早开展了乳腺疾病腔镜治疗,乳腺癌的保乳手术、一期及二期重建手术等**上*先进的治疗技术,关心乳腺癌患者的术后心理及生理康复;每年开展“三·八节”“十月粉红丝带”等关爱女性乳房健康大型义诊活动,并参加省市基层医师乳腺癌筛查的培训工作,给予全方位的指导和人文关怀。
广州协佳医院外3科(乳腺)拥有一支技术精湛,服务热情,经验丰富的护理团队,她们凭借专业的乳腺疾病护理知识,帮助乳腺癌患者进行术后心理恢复、功能锻炼及康复治疗,同时开展相应的乳腺疾病知识讲座,对患者术后进行及时的随访,为患者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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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黄之锋被裁定参选区议会提名无效
港媒:黄之锋被裁定参选区议会提名无效缩小字体放大字体收藏微博微信分享33,049
原标题:港媒:黄之锋被裁定参选区议会提名无效
[环球网报道]香港特区政府29日在官网发布新闻公告,就2019年区议会一般选举相关问题进行回应。公告中提到,一名候选人因不符合《区议会条例》第34(1)(b)条的规定而被选举主任决定其提名为无效。多家港媒29日报道称,有消息称此人为黄之锋。
香港特区政府在新闻公告中表示,一名候选人因不符合《区议会条例》第34(1)(b)条的规定而被选举主任决定其提名为无效,特区政府认同及支持选举主任的决定。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与法例要求之声明内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容相违背,该候选人不可能符合相关选举法律的规定。
新闻公告中还提到,《基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特区政府一直尊重及维护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上述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与此同时,特区政府有责任执行和维护《基本法》,以及确保所有选举均在符合《基本法》和相关选举法律下进行。
以下为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告全文:
就传媒关于二○一九年区议会一般选举事宜的查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言人今日(十月二十九日)作以下回应:
《基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特区政府一直尊重及维护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上述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与此同时,特区政府有责任执行和维护《基本法》,以及确保所有选举均在符合《基本法》和相关选举法律下进行。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及法律地位十分清晰。《基本法》第一条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基本法》第十二条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此外,《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四)条规定,《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即香港依据“一国两制”原则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的政策)相抵触。
“民主自决”或支持香港“独立”作为“自决前途”的选项来处理香港体制等,均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基本法》下的宪制及法律地位,亦与国家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
根据《区议会条例》第34(1)(b)条,区议会选举的参选人须按照法定的提名程序在提名表格内签署声明,示明会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否则参选人不得获有效提名为候选人。
拥护《基本法》是区议会议员的基本法律责任。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或以任何形式提议“独立”的人士不可能拥护《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区议会议员的职责。
特区政府知悉,二○一九年区议会一般选举的选举主任已就所有候选人的提名作出决定。特区政府支持选举主任依法就候选人提名是否有效作出决定。选举主任根据相关选举法律有责任和权力作出该些决定。
就一名候选人因不符合《区议会条例》第34(1)(b)条的规定而被选举主任决定其提名为无效,特区政府认同及支持选举主任的决定。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与法例要求之声明内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容相违背,该候选人不可能符合相关选举法律的规定。
选举主任的决定旨在令是次区议会选举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适用法律下公开、公平、诚实地进行,与部分社会人士指称的政治审查、限制言论自由或剥夺参选权无关。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优谱分类网上看到的,谢谢!